1.女參保人55周歲退休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不低於20年;
2、實際繳費年限必須不少於15年,才能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3、實際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可壹次性補足至15年;
4.累計繳費年限不足20年時,需待20年後完成才能享受相應待遇;
5.繳費費用按照繳費時的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計算;
6.退休後每月需要繳納15元的醫療救助金。
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
1,社會互助原則;
2、風險* * * *原則;
3、權利與義務相統壹的原則;
4.政府責任原則。
綜上所述,女性參保人員55歲退休時,需要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少20年,實際繳費不低於15年,才能享受退休醫療待遇。不足部分可以壹次性補齊,退休後每月需要繳納15元的醫療救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若幹規定
第七條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當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