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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女子在地鐵手機上大聲播放被開罰單這件事給了我們什麽警示?

壹名女子在地鐵裏玩手機,恰巧被正在巡邏的地鐵工作人員看到,於是給了她壹張罰單。因為地鐵上有警示,她不能玩手機。當地工作人員回應稱,乘客收到的是通知,不是罰單。其實地鐵上是有警示的,而且是很安靜的地方,她不可能發出任何聲音。我覺得這個女的可能是因為沒看到。

那麽通知和罰單有什麽區別呢?首先,機票具有法律效力。壹旦開出罰單,就必須受到處罰。通告單只是勸阻不文明行為的文明宣傳資料。從管理的角度來說,通知單肯定比罰單輕很多。很多網友看到這個新聞後,第壹反應是讓工作人員開罰單,因為可以給別人做個表率,但其實這件事影響並不大,應該第壹時間給予警告。如果警告,

這件事也提醒大家,以後坐地鐵的時候,不要大聲說話,也不要把手機放在外面,因為會影響別人,但不是所有的地鐵都是這樣的。有些地方地鐵上沒有提示妳的手機不能放在外面,但是我還是提醒大家,在公共場所,如果妳想看視頻或者電視,可以插上耳機,因為這樣不會影響到別人。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是非常不文明的行為。現在很多城市都出臺了相關規定,禁止在地鐵上采集平板和各種智能電子設備的聲音,但實際效果並不那麽理想。因為執行力度不夠,很多人根本不把這件事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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