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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簽賣兒子房產,被抓。她用她得到的錢做了什麽?

賣了房子,女方拿到了200多萬現金。先是花了80多萬在上海開了壹家奶茶店,後來又花了36萬買了壹輛豪車。剩下的錢都揮霍在酒吧裏了。

2016毛先生和父母集資200多萬,給毛先生的兒子買了壹套房子。因為孩子年齡還比較小,即使這套房子在孩子名下,如果要賣這套房子,也需要雙方父母簽字。毛先生和前妻離婚後,就很少去看那套房子了。毛先生的壹個朋友就住在那棟房子的樓上。

後來這個朋友告訴毛先生,他家房子已經裝修好了。毛先生到現場查看後,發現房子已經被賣了,於是毛先生趕緊報了警。警方調查後發現,這套房子是毛先生的前妻馮女士出售的。馮女士賣房時,先找到袁,袁幫她找到侯。因為侯某想和馮女士交往,就幫馮女士冒充前夫,馮女士就這樣把兒子的房子賣了,得到了壹筆200多萬的巨款。

她拿到錢後,先是花了30多萬買了壹輛保時捷,然後在上海開了壹家奶茶店,虧了80多萬。再說馮女士在酒吧花了10 ~ 20萬。錢楓女士剩下的部分用於日常開銷。毛先生得知事情的真相後,感到非常氣憤。他給孩子買房的時候,孩子才14歲。他希望孩子長大後,房子可以用來結婚。但他沒想到,孩子還沒長大,房子已經被前妻賣掉了。警方調查事情真相後,已將馮女士、袁、侯三人全部刑拘,案件仍在進壹步調查中。希望馮女士能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返還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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