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建立了單壹市場,采用了標準化的法律體系,適用於所有成員國,保障了人員、商品、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動。它保持了壹貫的貿易政策、農業和漁業政策以及區域發展政策。15成員國采用了共同的貨幣——歐元。它在外交政策方面發揮了作用,在世界貿易組織、八國集團首腦會議和聯合國代表其成員。
2001年,歐盟國家是北約成員國。它在司法和國內事務中發揮了作用,包括根據申根協定在許多成員國中取消護照管制。
在某些領域,這取決於成員國之間的協議。然而,也有超國家機構,其成員可以做出決定,但不應達成壹致。歐盟的重要機構和組織,包括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委員會、歐洲法院和歐洲中央銀行。歐盟國家的公民每五年選舉壹次議會。
歐盟的痕跡,起源於歐洲煤鋼的建立,包括1951年的六國和1957年的羅馬條約。從那以後,歐盟通過加入新的成員國和增加其權力,通過增加新的政策類別及其職權範圍,規模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