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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偷外賣的行為是否應該同情?

不值得同情。

1,他犯法了。

偷竊是壹種違法行為。如果妳觸犯了法律,妳就得付出代價,接受懲罰。何況這是個慣偷,屢次作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者要依法嚴懲,弱者要壹視同仁。我們不能因為同情而試圖改變法律,因為他出身不好,家庭困難。

絕大多數人都渴望告別人治社會,實現法治社會,但在遇到真實案例時,很多人還是習慣從人治社會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畢竟人家統治了這麽多年,思維定勢根深蒂固。

2.更糟糕的是,他把小偷的手伸向了弱勢群體。

他偷了外賣。外賣呢?外賣員也是弱勢群體,他們要靠自己的辛勤勞動來維持生計。當外賣被盜後,外賣將面臨投訴、賠償等壹系列麻煩。周考慮過外賣的麻煩嗎?

首先是法律問題;第二,是性格問題。它是違法犯罪的,也是喪失人性和道德的。

前途毀了,是他自己毀了,不能怪別人。

記住,貧窮從來都不是自然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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