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陽臺”是低層建築離開平臺後的屋頂,也就是“露臺”!
能否搭建雨篷是規劃和城管主管部門的權力,業主請來的“保姆”無權幹涉。
樓上的鄰居最好和他溝通壹下,取得諒解。如果樓上無理取鬧,采取針鋒相對的方式!因為壹旦廚衛漏水,就讓他出大賠!
物業沒有強制拆遷權。如果其他業主以相鄰關系糾紛為由要妳拆,可以提起訴訟。
因為三樓的業主堅持要我拆,我也了解到是我私自建的,所以我準備拆。
但是拆遷後我家被陽臺掉下來的重物砸到怎麽辦?這是最讓我擔心和惱火的問題。
另外,物管處只督促我拆除,沒有其他人,也讓我覺得不公平。
簡,我有理由尋求正義嗎?
當妳遭受損失時,妳有權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