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公安局壹般不允許辦理身份證。由於春節是法定假日,壹般從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所以公安局會在新年後的正月初七正式上班。到時候就可以辦理身份證了,除非各地另有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攜帶戶口簿和本人照片兩張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頒發。
第九條移居內地定居的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省同胞,回國定居的華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經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在登記常住戶口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領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