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在做筆錄時說謊是違法的。
壹、做筆錄時撒謊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接受公安機關的詢問和調查時,應當如實陳述事實,不得作偽證。如果妳故意作偽證,妳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在筆錄中說謊的後果
如果在筆錄中被抓到說謊,可能會被視為偽證罪,受到相應法律的處罰。此外,如果發現筆錄內容有虛假,可能會影響案件的偵查和審判結果。
總而言之:
發表聲明時撒謊是違法的,可能會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在接受公安機關的詢問和調查時,應當如實陳述事實,不得作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款贓物而隱瞞或者掩飾的;
(四)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五)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六)非法持有他人身份證的;
(七)被他人冒用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