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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的職責

法律分析:派出所的職責概括起來就是: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動員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成立治安委員會;發現和掌握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在工作中貫徹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把治安管理與群眾安全防範緊密結合起來。

法律依據:《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本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第二條公安派出所的職權如下:

確保執行與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全有關的法律;

(二)鎮壓當前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

(三)預防和制止土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四)依法控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戶籍管理;

(六)經營影劇院、電影院、賓館、刻字、無線電設備等行業和爆炸、易燃等危險品;

(七)保護重大刑事案件現場,協助有關部門破案;

(八)指導公安委員會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開展提高革命警惕、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宣傳工作;

(十)積極參與和協助居民福利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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