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德認為,法律是發達的政治組織化社會中高度專業化的社會控制形式,即在這個社會中通過系統有序地使用暴力而實現的社會控制。
《法學原理》與《法學概論》的區別在於:內容不同,性質不同,目的不同。
第壹,內容不同
1,法學原理:法學原理已經教會了法學的基本原理。
2.法律概論:法律概論是簡要論述法律基本原理和知識的課程。
第二,性質不同
1,法學原理:法學原理是必修課。
2.法律導論:法律導論是壹門選修課。
第三,目的不同
1.法學原理:法學原理使學生學會運用法學基本理論分析、解釋和解決部門法和法律實踐中的各種問題。
2.法律概論:法律概論的目的是掌握法律的壹般原理,了解我國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規定,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壹般法律問題。
擴展數據
法律分支
1,理論法學,又稱基本法。研究方法的基本概念、原則和規律。中國法律部為這壹學科開設的課程叫做法學基礎理論(簡稱法理學)。
2.法律史。可以分為法律史和法律思想史。
3.國內判例。指壹個國家各部門的法律,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勞動法、環境法、刑法、訴訟法和軍法。憲法是壹個國家的根本法,因此,憲法在國內法律體系中起著主導作用。
4.國際法。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5.立法。研究立法原則、規劃、立法體系、立法體例、立法程序、立法技術、法律匯編、立法評估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