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旁系親屬是誰?

旁系親屬是誰?

旁系親屬是指:

1,兄弟姐妹和自己來自父母,自己是第壹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兄弟姐妹是二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妹和我自己都是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爸爸、叔叔、嬸嬸是第二代,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叔叔、嬸嬸、堂兄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都是我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媽媽和叔叔、嬸嬸是第二代,我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旁系親屬有犯罪記錄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嗎?

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有下列三種情形的,不予通過政審。

1.曾參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的。,並被判刑或勞動教養。

2.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涉嫌犯罪正在被政法機關調查控制的,或者其他非法組織成員。

從上面可以看出,旁系親屬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姨、叔、姨、侄、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 上一篇:女婿可以繼承女方財產嗎?
  • 下一篇:平臺代收代付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