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兄弟姐妹和自己來自父母,自己是第壹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兄弟姐妹是二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妹和我自己都是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爸爸、叔叔、嬸嬸是第二代,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叔叔、嬸嬸、堂兄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都是我爺爺奶奶的,我是第壹代,我媽媽和叔叔、嬸嬸是第二代,我爺爺奶奶是第三代,這些親戚都是第三代,所以我和我的叔叔、嬸嬸、堂兄弟姐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旁系親屬有犯罪記錄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嗎?
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有下列三種情形的,不予通過政審。
1.曾參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的。,並被判刑或勞動教養。
2.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涉嫌犯罪正在被政法機關調查控制的,或者其他非法組織成員。
從上面可以看出,旁系親屬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姨、叔、姨、侄、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