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投標人串通的,投標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所謂陪標,就是在壹個項目進入招標程序之前,招標單位已經確定了意向單位,然後意向單位再按照招標程序的要求去做。
法律依據:
招標法
第五十四條,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其投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情節嚴重的,壹年至三年內取消其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刑法
第223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