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是指借私人或公共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票據,即借條。錢貨退回後,票據由票據持有人撤銷或撕毀。這是壹份文件。通常用於日常生活和企業管理。
借據要有法律效力,應該有以下內容:
1.應清楚書寫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
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3.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4、應寫清楚具體還款日期;
5.貸款的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付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等約定;
6.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7.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