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整個故事其實並不復雜,就是微信好友有些問題。壹方捏造壹些東西誹謗另壹方,被誹謗的壹方選擇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名譽。朋友圈罵人或者胡編亂造的事情,以後會有案例引導。不要以為肆無忌憚的罵人就會被罵。只要侵權人起訴法律,侵權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到時候妳不僅要賠償精神損失費,還要給當事人賠禮道歉。為什麽?
劉和皮原本是微信好友,但皮在朋友圈配了劉的照片和聲稱劉出軌的文字。劉發現後,直接將皮訴至法院。皮某因為沒有事實依據而敗訴。被法院判決刪除不當言論和圖片,在朋友圈道歉10天,並賠償劉1000元。
這個案例說明,網絡也是壹個違法的地方,自媒體做評論需要有事實依據,有底線,有規則。不要為了自己的私利,肆無忌憚的發明壹些東西去傷害別人的名譽。文明聊天,分享正能量,是媒體平臺的底線。如果妳有壹些不滿,可以在法律上起訴,在公眾平臺上發泄情緒。如果已經給他人造成了廣泛的不良影響,妳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民享有名譽權。本案中,劉是壹個知法守法的人,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作為公民,當自己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應該立即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且不縱容壹些不當言論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