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是違法的,特殊情況下也可能構成犯罪。壹般情況下,嫖娼不構成犯罪,但違反相關行政法規,可能導致行政處罰。但在特殊情況下,嫖宿幼女可能構成犯罪:(1)嫖宿的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行為人明知或者應知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或者嫖宿的對象是不滿12周歲的幼女,無論行為人是否知道,都以強奸罪論處,這是刑法對幼女的特殊保護;(2)行為人患有嚴重性病而嫖娼的,可構成傳播性病罪。本罪只要實施嫖娼行為,不論對象是否感染性病,均構成犯罪;(3)行為人以傷害他人為目的,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進行嫖娼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傳播性病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衍生問題:
嫖娼被抓會不會留下記錄?
嫖娼被抓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只會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不會留下犯罪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賣淫者壹般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賣淫是指以金錢、財物為手段,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