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產品在三包期內,產品出現問題後需要維修的,消費者不需要支付維修費用,由生產廠家或者經營者承擔。
保修和維修:
在售後服務和消費者保護領域,很多消費者(包括壹些消費者保護組織的工作人員)並不知道保修和保修的概念。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商家做出三年、五年甚至終身保修的承諾。當有故障需要維修時,他們會收到壹份更換零件和維護人工成本的清單。商家解釋“保修”不是“保修”。
很多經營者利用“保修”和“保證”的壹字之差,在這個問題上做文章,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對這兩個詞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他們認為“保修”是生產者或銷售者為產品故障提供的免費維修,而“保修”是為產品故障提供的有償維修,造成了消費者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