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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在職責範圍內應該做哪些工作?

護士的工作職責

(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開展幼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2)遵守職業道德,有良好的工作責任心,整潔衛生,以身作則,不隨便離開崗位,處處給孩子做榜樣。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兒童。

(3)負責本班室內外清潔消毒,保持環境整潔和空氣清新。具體要求:

1.按常規通風,保持室內整潔,周圍環境清潔。做每周清潔和每月清潔。

2.根據制度,做好本班幼兒生活用品、玩具教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包括:

擦拭毛巾,每周消毒2 ~ 3次;每天消毒水杯兩次;每次都要消毒餐巾紙;玩具、教具、用具按要求每日、每周或每月消毒;便盆和馬桶應保持無臭無堿;被子壹個月曬壹次。

3.負責夏季室內消滅蚊蠅,冬季室內保暖。

4.註意兒童遊樂及教具的安全,定期清洗消毒,防止兒童意外受傷、誤食異物或異物進入耳鼻等意外。

(四)根據本班級的教育教學要求做好教育配合工作。

1.嚴格執行兒童日常生活制度和常規要求。

2.幫助老師準備課和遊戲資料,參與某些環節(如活動、遊戲)的配課工作。

3.堅持正面教育,對孩子耐心細致。

4.配合父母,對父母熱情體貼。

(五)愛護班級的設備和用品,愛護公物,厲行節約。

1.定期檢查,如有遺失及時向總務人員報告,並妥善處理。

2.定期檢查,如有損壞及時修理或向總工匯報。

(六)努力學習,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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