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知曉率——我知道我縣正在開展“安全家庭”、“安全社區”、“安全街道”等安全創建活動。
2.安全施工參與率——參與安全施工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參與安全巡邏。
3.平安建設中的安全感——人民群眾對全縣社會治安、生產安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的感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三條居民委員會的任務是:
(壹)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事糾紛;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五)協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做好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