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供求原理:壹種商品的價格是由該商品的供求均衡點決定的。當供給小於需求時,價格就會上漲,否則就會下跌。房地產的價格是由房地產的供求關系決定的。2.替代原理:同壹市場上效用相同或相近的房地產價格趨於壹致。3.最有效使用原則:以最佳使用所帶來的收益來評估房地產的價格。4.貢獻原則:它是收入法和剩余法的基礎。5.合法性原則:房地產估價應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進行。在計算房產凈收益時,不能以臨時建築或違章建築的收益為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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