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關系中,直系親屬的範圍是有限的,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是直系親屬;
在民事法律關系內部,直系親屬的範圍比較大,廣義的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區別如下: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在實踐中,直系血親壹般也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分為兩種:壹種是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其他是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如未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公婆、公公、公公、繼子女,後者如兒媳、女婿、孫女婿。以上直系姻親也屬於廣義的直系親屬範圍。
綜上所述,無論是刑事領域還是民事領域,夫妻之間都必須是彼此的直系親屬關系,這種直系親屬關系直到婚姻關系解除才會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禁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