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程序中* * *受益債務的含義是什麽?
* * *受益債務是指破產程序啟動後,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非程序性債務。普通債權壹般發生在破產程序啟動之前,並不承擔所有債權人的利益。
根據法律規定,* * *利息債務具體包括:
(1)因管理人或債務人要求對方履行雙方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而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因無因管理而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而產生的債務。
(四)債務人繼續經營應當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有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而產生的債務。
(六)因財產損害而產生的債務人的債務。
破產管理人壹旦被指定,無正當理由壹般不得辭職,但如果破產管理人做了對債務人財產或債權人不利或違法的事情,就要將其解聘。關於破產管理人解聘和變更的規定,促使破產管理人謹慎勤勉地履行職責。因此,各國破產法都規定了破產管理人的解除條件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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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46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