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在工作中受法律保護。中國的相關法律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即超市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法律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超市員工需要享受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有三倍工資;當然,法律也保護超市的利益。對於不合格的員工,超市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超市辭退不合格員工的程序合法正規。因此,這種方法對超市是有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國人民與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