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公物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公私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破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聚眾三人以上公然破壞公私財物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詳情如下:
1.故意毀壞財物罪客觀上表現為:毀壞或者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所有物品通過焚燒、粉碎等方式失去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物品部分失去價值或使用價值。破壞公私財產的方法。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相關罪名處罰;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損壞重要物品情節嚴重,破壞手段特別惡劣;毀壞急需物品,造成嚴重後果的;卑鄙的動機,企圖陷害他人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輕微的,屬於壹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犯罪主體是壹般主體。已滿16周歲的人犯本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破壞公物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公私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破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聚眾三人以上公然破壞公私財物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