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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律不應該違反憲法,這是正確的嗎?

普通法律不應與憲法相抵觸,這是正確的,因為普通法律是憲法的體現。

個人建議:

憲法與普通法律的最大區別在於,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問題,而普通法律規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其他義務。管理方向差別很大。妳在生活中壹定要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我國憲法的文明性,全國人大有權改變和撤銷NPC常委會的不適當規定,這表明我們的法律在生活中非常人性化。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壹定要及時改正。

人民作為制憲主體,總是通過特定的機構來制定憲法,而這個專門為制憲目的而設立的機構就是憲法機關。65438年至0954年中國制定憲法時,成立了以毛澤東為主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以中國生產者黨為代表的中國人民事實上成為我國的憲法主體。1954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標誌著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全體會議是我國的憲法機關。

擴展數據:

憲法性法律是指壹個國家憲法的基本內容不是統壹規定在壹個法律文件中,而是由許多法律文件表達出來的。主要有兩種情況:

(1)在不成文的憲法國家,相關憲法條款的內容並不是以憲法法典的形式出現,而是由幾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規定的法律。

(2)在有成文憲法的國家,國家立法機關為實施憲法而制定的有關憲法內容的法律。

由於制憲是壹種主權行為,制憲主體應該是國家主權的所有者。近代以來的憲政史表明,人民是制憲的主體,但人民並不直接行使憲法權利,而是通過或主要通過間接民主來制定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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