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年內再犯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年內再犯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

1,壹般累犯

壹般累犯又稱壹般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壹定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了壹定罪行的人。

2.尤其是累犯

是指因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刑罰種類沒有要求)被判處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的任何時候犯有上述罪行之壹的人。

累犯的嚴重法律後果:

1.所有累犯都應該從重處罰。

2.與此相關的是刑法第74條:“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可見立法者對累犯的態度是堅定的。

3.其實還有壹點,就是假釋不適用於累犯,具體是刑法第81條第二款。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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