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無理由退貨”是指用戶(以下簡稱“賣家”)利用淘寶提供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向其買家提供的特殊售後服務,允許買家根據本規則和淘寶其他宣傳規則對其購買的特定商品進行退換貨。具體來說,時間從收到日期後的第二天0: 00開始計算,168小時後為7天)。如果買家由於主觀原因不願意完成本次交易,賣家有義務為買家提供退換貨服務;如果賣家不履行義務,買家有權依據本規則向淘寶發起對賣家的投訴,申請“7日內無理由退貨”的賠償。
法律客觀性: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