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者具有欺騙的故意,是指行為人具有欺騙他人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被騙者陷入錯誤的認識,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2.詐騙者實施詐騙,是指詐騙者在其語言、言語或活動中隱瞞事實,告知虛假信息。即使受騙人陷入錯誤、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而捏造事實、改變事實或隱瞞事實,欺詐也可以體現為作為和不作為兩種方式;
3.被騙者因詐騙產生錯誤認識。被騙者的錯誤不是因為自己的疏忽,而是因為詐騙者的詐騙。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和其他重要情況理解上的缺陷;
4.被害人因自己的錯誤而表示意思表示,被害人的錯誤不是因為自己的過失,而是因為詐騙人的詐騙。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和其他重要情況理解上的缺陷。意思表示是指意識形態者對外表達其建立法律行為的意圖。意誌的表達是壹種行為,這意味著思想家對外表達他的心理狀態。它由三個要素構成,即有效意圖、表示行為和表示意圖。意思表示是指思想者希望使自己的表示內容具有法律效力,即有效的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內心意思表示的方式。
5.欺詐違反了法律和誠信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最基本的原則,要求當事人以善意、誠實、自覺的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規定這壹原則是為了平衡當事人與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