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直接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後,會在15天內通知開庭時間。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女方在婚後懷孕並哺乳,法院是不會受理男方提出的離婚訴訟的。在撫養孩子的問題上,法院會考慮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和發展。
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要起訴離婚,並註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暴證據、包養情婦證據、感情不和分居證據等。,並通過證據表明兩人不存在和解的可能,法院會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是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
5.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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