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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討女自稱“如花似玉”,不想上班。真的是乞丐還是眼球?

想都別想,絕對是為了博眼球!

真正的乞討者的目的是為了討點錢維持生活,但是那個女人並不是真的想要乞討,因為她在麗江發展的不好,而且這種乞討對她來說也不是第壹次了。她也在其他城市乞討。

女子面前的乞討牌上寫著:本人湖南人,漢族,祖籍河南。因為這個姑娘:天生麗質,四肢健全,身體健康,天生麗質,美如鮮花,所以不想上班,所以在這裏乞討,謝謝好心人!下面有三行小字,看不清楚。女子明確指出自己三十歲,來麗江壹年多。不管她是推銷員還是餐館服務員,最後都被辭退了。這樣乞討的原因是為了引起別人的註意。

她也知道根本沒錢。正如她所料,大多數人的反應是看看她,再看看乞討板,然後迷茫地走開。她可以想辦法養活自己。除了隨便找工作,還有壹個很值得註意的,就是“出賣她的身體”!這四個字不是慚愧,而是自豪,顯然是為了吸引人的眼球。

但是,對於這個女人來說,她應該得償所願了,她也迅速成為了麗江的網絡名人。但是這個網絡名人,總覺得有點變了。特別是女方的左右手還寫著“孝”“禮”兩個大字。

我在想,這是表達孝心的方式嗎?當妳在家鄉的父母看到妳因為“美如鮮花,不願勞動”而在街頭乞討時,他們能感受到妳的“孝順”和“禮貌”嗎?恐怕會更“煩”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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