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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嗎?勞動法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不交錢會有什麽後果?

勞動法沒有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繳納住房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也應該是強制性的。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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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的,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並自完成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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