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包人的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擴展數據:
法律責任的分類: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1.民事責任包括10類型: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復、重做、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2.刑事責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金錢、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3.行政責任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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