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企業名稱變更後需要變更什麽?

企業名稱變更後需要變更什麽?

名稱變更後,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證明、相關公章和印鑒也要相應變更。還有壹些妳所在行業的批文。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相關的證書處理步驟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持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申請書、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變更公司名稱)、新章程或補充章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般需要壹個星期,費用就是證書的成本。

(2)到公安局刻制。

(3)技術監督局:持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證。最多兩個工作日,生產成本100多。

(4)國稅、地稅:持稅務局變更申請書及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購貨發票,應先核銷發票。最長時間1-2個工作日,費用十幾塊錢。

(5)開戶行:無論基本賬戶還是普通賬戶,都不收費。另外,新註冊的公司好像壹年內不能改名,當然如果工商局有關系,那就另當別論了。在工商局完成公司名稱變更後,妳要持執照,在壹個月內辦理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商標註冊證等所有含有公司名稱的證照。公司的銘牌要經過審批才能做,拿到許可證才能上市。具體時間不受法律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 上一篇:不寫配料表違法嗎?
  • 下一篇:執法是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