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行政管理:持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申請書、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變更公司名稱)、新章程或補充章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般需要壹個星期,費用就是證書的成本。
(2)到公安局刻制。
(3)技術監督局:持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證。最多兩個工作日,生產成本100多。
(4)國稅、地稅:持稅務局變更申請書及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購貨發票,應先核銷發票。最長時間1-2個工作日,費用十幾塊錢。
(5)開戶行:無論基本賬戶還是普通賬戶,都不收費。另外,新註冊的公司好像壹年內不能改名,當然如果工商局有關系,那就另當別論了。在工商局完成公司名稱變更後,妳要持執照,在壹個月內辦理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商標註冊證等所有含有公司名稱的證照。公司的銘牌要經過審批才能做,拿到許可證才能上市。具體時間不受法律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