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內部審核頻次:每年年初,由品管部負責編制年度審核計劃表,經管理者代表審核,總裁批準後,作為公司文件發放到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根據公司情況,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內部審核,第二次內部審核的間隔時間應在十二個月內,並配合第三方審核時間表在第三方審核前完成。內部審核應采取集中或滾動的方式進行。
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以考慮增加臨時內部審計:
a)公司的組織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
b)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發生變化時。
c)當公司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範圍發生變化時,包括所覆蓋的要素和產品。
d)在第二方和第三方審核之前。
e)市場需求發生變化。
f)當顧客抱怨嚴重時。
1.在下列情況下,管理者代表應經總裁批準適時申請管理評審:
1,重大客戶投訴;
2、發現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嚴重不符合等。;
3.即將進行第二或第三方審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核時;
4.組織結構、產品範圍、技術和工藝以及資源配置的重大變化;
5、社會環境、市場需求、法律法規和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二、什麽是管理評審?管理評審的目的是什麽?
管理評審是最高管理者對質量方針和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的現狀和適應性的正式評價。其目的是確保實驗室的質量方針和目標能夠通過管理評審得以實現,並從整體上保持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性和適用性,提高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