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上市的條件是:
(1)標的應為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註冊資本無虛假出資;
(3)公司開業3年以上,3年內未更換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四)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2.法律依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二)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的獨立經營能力,不存在對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最近兩年盈利的,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計算;
(6)除金融企業外,近期期末無大額金融投資。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上市流程:
1,要寫公司的上市計劃;
2.聘請律師為公司介入和完善公司管理相關法律文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準備和整理公司上市相關法律文件。如有訴訟案件,律師將代理完成相關訴訟工作;
3.聘請註冊會計師參與公司上市審計,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和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相關上市法律文件以備審批;
6.批準;
7.上市;
8、註冊會計師掛牌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