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委派制偏離了現代制度。建立現代制度是改革的方向。現代制度的主要內容之壹是政企分開,要求各部門提供寬松的營商環境,成為市場的主體。他們應該有獨立的經營權,當然也應該有委派會計的權利。但是,會計委派制將會計委派權集中在部門手中,不利於政企分開,建立現代制度,勢必拖累改革。
(三)會計委派制不利於會計職能的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包括核算、監督、預測、分析和決策。而會計的委派制使委派的會計互不相容,只強調對會計的監督,弱化了會計的其他職能,如預測、分析、決策等,使會計作為領導的參謀無用武之地,不利於會計管理職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