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壹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法律客觀性:
《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十五條應當自在職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