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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計備案和消防設計審核有什麽區別?

消防設計備案與消防設計審核的區別如下:

1,消防設計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消防設計審核屬於行政許可;

2.可以繪制消防設計記錄,消防設計審核必須報消防機構;

3、消防設計備案可在網上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必須向消防機構申報;

4、消防設計備案合格和不合格結果在網上公布,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不合格,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法律文件《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辦理時限,消防設計備案30個工作日內公布結果,消防設計審核20個工作日內出具法律文書意見。

擴展數據:

消防法規定,原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所有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制度,對其他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和消防驗收抽查制度。

(1)關於備案。

除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將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申請材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受理消防設計備案時,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確定已經隨機抽取的建設工程。備案不是行政許可,不影響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後施工。

此外,根據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2)關於抽查。

對建設單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這裏所說的“抽查”,是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單位報送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的消防設計審查,從中抽取部分建設工程。

通過消防設計文件審查,發現單位未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消防設計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

消防設計文件的備案和抽查不影響建設工程的施工,但是依法抽查發現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的,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停止建設工程。

對確定消防設計抽查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通知建設單位發送消防設計說明和總平面圖、建築立面圖、消防系統圖等與消防設計相關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抽查。

抽查程序: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件;

2、新建、擴建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

3、設計單位資質文件;

4、消防設計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百度百科-消防設計記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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