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為基本法和壹般法(非基本法和特別法)。
基本法律是全國人大制定的調整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會關系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總稱,如刑法、民法、訴訟法、國家有關機構組織法等。
壹般法是NPC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調整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特定社會關系或某壹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的總稱。其調整範圍比基本法律小,內容更具體,如商標法、文物保護法等。
特別法包括以下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中國人民與國防航空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兵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飛行規則
國務院轉發國防科工委等部門關於加強軍工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進壹步推進軍轉民工作的若幹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深化軍糧供應制度改革的通知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役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辦法
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等級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家賠償案件文書樣式(試行)
中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等級暫行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加強看守所法律監督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暫行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檢察官培訓暫行規定》等四個配套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規定檢察官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宴請,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活動的通知(試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障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人大代表執行職務司法保障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經濟檢察案件立案標準規定(試行)》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法紀檢察案件立案標準規定(試行)》等文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直轄市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員工作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與NPC代表聯系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處理NPC代表來信的暫行規定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現役軍官服役條例。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
關於印發檢察工作五年發展規劃的通知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