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強制新車標配三角警示牌。通常情況下,三角形的警示牌會放在行李箱的側面或者蓋板下面。
壹些車主意識到事故發生時會豎起三角警示牌。但從擺放距離來說,相當於不擺放。有的直接放在車後不到10米。警告標誌的位置離事故點太近。其實這和不放沒什麽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常規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時,應當在車輛後方50-100米處設置三角形警示標誌;在高速公路上,應在距離車尾15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如遇雨霧,距離應增加到200米。
除豎立三角警示牌外,還應按規定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打開示廓燈和尾燈。
三角警示牌的作用是提醒後方車輛車道前方發生交通事故。請提前繞行,務必放在故障車輛所在車道。當事故發生時,不要停在路中間,而是在最外面或最裏面的車道上放置警告標誌。
如果在彎道上行駛時發生事故,請特別註意。進入彎道前,壹定要把三角警示牌放在路面上,因為在彎道上行駛時,駕駛員不通過路邊設置的“凸面鏡”是看不到前方彎道的。因此,在進入彎道前,在路面上放置警示牌,告知車輛減速,避免後方車輛未能及時提示而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
邊肖總結了三角警示牌的註意事項:
不得將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車輛側面的後面。
發生事故時,不要用其他物品代替三角警示牌。
不要把三角警示牌拿在手裏。
即使放置了三角警示牌,車輛的雙閃燈也必須打開。
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時,即使在150m處放置安全警示標誌,車輛工作人員也必須遠離車輛和高速公路護欄,防止事故發生。
安全警示牌使用後要及時收回,放回原處,以便下次能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