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計征,應納消費稅=銷售額(同類消費品的價格,組成計稅價值)乘以消費稅稅率;
2.具體數量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調撥數量、發貨數量、進口數量)乘以單位稅額。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生產、委托、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隊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
根據規定,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對生產、委托、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征收的壹種稅,以體現消費政策。消費稅是對我國從事應稅消費品生產和進口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流轉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和特定環節的消費行為征收的壹種間接稅。
法律依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征稅(以下簡稱復合征稅)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
采用定量定額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固定稅率。
復合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額乘以固定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銷售。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結算。第七條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征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應稅價值的構成計算納稅。
從價率法計算納稅構成的應稅價值公式;
成分應稅值=(成本+利潤)除以(1-比例稅率)。
采用復合計稅方法計算納稅構成的應稅價值公式:
成分應稅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乘以固定稅率)除以(1-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