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包括再造煙葉和煙梗)、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等煙草專賣品,應當附有煙草專賣品運輸許可證。無準運證,不得運輸煙草專賣品。
第二十五條下列行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
(壹)未辦理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
(二)未隨貨附有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
(三)重復使用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
(四)證明與貨物不符的部分,超過或者少於煙草專賣品準運證規定的數量、品種或者規格的;
(五)使用過期、塗改、復印、傳真、偽造或者變造的煙草專賣品的;
(六)采用隱瞞、欺騙等手段取得煙草專賣品運輸許可證的;
(七)無煙草專賣許可證且無在當地購買煙草專賣品的有效證明的;
(八)無煙草專賣品運輸許可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其他行為。
持有煙草專賣品準運證但實際變更到貨地點的,或者煙葉、復烤煙葉、卷煙運輸過程中加蓋的購銷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未隨貨同行的,均視為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二十九條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運輸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壹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購買非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70%購買非法運輸的煙葉以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第三十五條倒賣煙草專賣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