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打架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尋釁滋事罪,可以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打架鬥毆致對方輕傷,不構成刑事案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壹般輕傷可以由公安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不予處罰;
調解不成的,可以並處罰款或者行政拘留15日以下。
處理孩子打架的方式要看情況。情節嚴重的可以報警。情節輕微的,沒有人身傷害,只是打架,自行處理。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青少年打架按以下方式處理:
1,不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打架,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壹般治安案件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2.對已滿16周歲負刑事責任的,打架鬥毆情節不嚴重的,按治安案件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侵權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被監護人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能夠全額賠償損失,監護人可以免責。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壹貫表現等因素,給予從寬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