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宅產權有哪些權利?
1.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維護和維修業主委托的房屋、設施和公共部位,承擔住宅小區的安全保衛、消防、綠化維護、清掃保潔和業主、使用人日常生活中必要的便民服務。
2、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物業合同時,物業管理委員會有權解除合同。
3、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物業管理公司對其管理的內容采取重大措施時,應當征得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同意,如重大修繕、拆除公共設施等。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其他行政機關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必須符合行政法規的規定。
5、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要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
二、如何解決物業管理費糾紛
物業管理費糾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物業管理費包含的費用項目;另壹個是物業管理費收不到。
解決方案:在收費方面,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在向業主繳納相關物業管理費的收據上,將所有相關的收費項目列明,而不是簡單地將各種費用的名稱換成壹個“物業管理費”的名稱。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救援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聘用保安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