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勞善於勤奮,但不善於休閑。作為勞動者,我們應該兢兢業業地工作,在工作中不斷錘煉和提高自己,同時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時間,從而保護自己的身心健康,調整工作狀態,提高工作效率。中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天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1.標準工作時間是壹天工作多少小時。根據《勞動法》第四章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2.加班不得超過每天多少小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關於加班時間的約定不得違反《勞動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即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此外,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的限制: (壹)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時,必須及時修復;(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3.什麽是工作時間?工人的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操作時間、工人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過程中斷時間。1,準備結束時間是指工人在工作日(班次)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準備和結束所花費的時間;2.作業時間是指工人直接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因自身生理需要不得不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4.工序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由於工藝和技術特點的需要,不得不中斷工作的時間。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