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小偷從果園的樹上掉下來死了。農民有責任嗎?

小偷從果園的樹上掉下來死了。農民有責任嗎?

如果壹個小偷在沒有人或狗看守果園的時候偷水果,也沒有人去影響或驅趕它,他不小心摔死了,那麽這個農民是不負責的;如果小偷在果園偷水果,被主人發現,被主人威脅或驅趕,那麽農民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法律分析

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命的本質是這壹對矛盾在體內同化和異化過程中的不斷運動;而死亡就是這壹對矛盾的終結。人體內組織器官的正常同化和異化需要呼吸和循環系統提供足夠的氧氣和原料,尤其是中樞神經系統對缺血缺氧的耐受能力較差,所以壹旦呼吸和心跳停止,可立即引起死亡。所謂復蘇,就是用人工的方法替代呼吸和循環系統的功能,然後采取進壹步的措施,恢復有效的自主呼吸和心跳,從而保證中樞神經系統的代謝活動,維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同時,還需要積極糾正體液內環境的紊亂,使組織和細胞有壹個穩定的代謝環境。通過復蘇搶救,重建體內同化與異化矛盾的動態平衡,恢復機體的生命活動,逐步恢復健康。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國家規定房產交付違約金最低。
  • 下一篇:為什麽新員工需要安全知識培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