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誰守法,無論誰犯法,都將受到法律的追究,無論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財富、職業等。
2.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壹切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都應該服從憲法權威。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其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5.威脅要拿錢的罪行。是指使用不正當手段,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其他同學借錢不還或者勒索。
擴展數據:
1.小學生應當尊重國旗和國徽,唱國歌,升降國旗和唱國歌時起立、脫帽、敬禮,少先隊員應當向隊禮敬禮。尊重父母,關心父母的健康,主動為家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聽從父母長輩的指示,出門或回家主動打招呼。
2.小學生應該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們相處融洽,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要欺負弱小,嘲笑或戲弄別人。尊重殘疾人。尊重別人的民族習慣。待人接物有禮貌,說話有禮貌,說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不罵人,不打架。進別人房間前先敲門。不要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要打擾別人的工作、學習和休息。
3、小學生要誠實守信,不說假話,知錯就改,不要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了東西要及時歸還,答應別人做到最好,做不到要道歉。考試不要作弊。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和優點,不要羨慕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要灰心,不要氣餒,努力克服困難。珍惜食物和學校及日常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亂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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