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是有用的。雙方簽訂的協議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有效,但協議內容影響訴訟結果。所以在打官司之前,要仔細研究協議內容,做出決定或者咨詢專業律師,看看協議是否有漏洞,是否可以修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期限。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絕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駁回證據,或者接受證據但予以訓誡並處以罰款。
二、合同糾紛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如下:
1.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和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如果對方違約,就要緊緊圍繞對方違約來收集證據;
2.材料和證據準備好之後,需要在轄區法院立案處立案;
3.立案後需要等待法院的通知,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準時參加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