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的責任是肯定的,因為貨物是從他那裏賣出去的。但是,相關商家是否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那是肯定的。
他在直播間賣的商品肯定不是自己生產的,但是商家告訴他是正品,他沒有相關的審核機制和能力,按照商家說的賣是沒問題的。
但是,商家知道商品的來源和成分以及相關的工藝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不是辛巴的問題,而是商家有意識的欺騙,也就是說,商家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如果辛巴作弊,誰能拿出證據證明辛巴知道原價?還按相應比例提成?我們能看到的是他已經歸還了2400萬。有人說這個數額和6000萬元還有很大差距。這個沒問題,但是有些粉絲不要求退款。有的已經喝了。
這些需要協商怎麽退嗎?
從這個角度來說,辛巴做的還行吧?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這壹點,我們的直播環境會更好嗎?有人認為這是他挽回形象的方式,也許確實如此。
但誰能有他的勇氣?提供6000多萬元壹次性退款?已經執行了2400萬。
商家應該沒那麽大的膽子,看他們的行為就知道了。辛巴事件出來後,我很快就把我的商品標簽改成了香精,這對我的商業信譽是很大的損失。
然而,企業應該不想改變。面對這樣的商家,是否應該提起訴訟?因為根本原因在他們身上,而不是辛巴!
有人認為我是辛巴的粉絲。對不起,我從來不看直播,也不買任何直播產品。
文都·陶在圓桌會議上說,他不會沈迷於像李佳琪這樣的人,更不會購買他推薦的產品,因為他無法忍受嘈雜的喊聲。
這和在市場上叫賣是壹樣的。什麽是好的產品,好的服務?
是讓妳舒服,不是騷擾。
香港很多名店的銷售人員從來不跟妳走,但是他們會在妳問的時候第壹時間讓妳知道妳想知道的,沒有那種急迫感。
這樣的產品才是好產品,好服務。帶貨直播更有壓迫感,不買就沒有。買就是賺!
在這種銷售場景下,很多人沒有精力和鑒別力,只能快速下單,結果可能就上當了。辛巴事件只是直播賣萌的壹個縮影,更多的問題會出現在直播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