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新安全生產法的內容

新安全生產法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內容是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為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新《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要堅持黨的領導。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以生命為重,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必須行業管理、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和人員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類控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完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和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本領域的特點,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安全生產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 上一篇:住宅樓道放滅火器有什麽規定?
  • 下一篇:新壹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業務管理終端的功能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