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同條令”壹詞始於1951,當時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為了適應我軍建設從比較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提出“制定同條令,統壹全軍紀律和制度”。
在毛澤東、周恩來、劉伯承等老壹輩革命家的領導和主持下,各項軍事法規的制定工作全面展開。此後,內務法、紀律法、隊列法三部法規壹起頒布,統稱* * *同法。
* * *同樣的規定,是從領導機關到基層單位,從高級將領到普通士兵都必須遵守的基本法規。
其中,《內部條例》是全軍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內外關系和經常性的內部秩序,履行職責,培養優良作風,進行行政管理的依據。
紀律秩序是全軍維護紀律、實施獎懲的基礎。隊列規則是全軍隊列訓練和生活的基礎。* * *同壹法令不僅規定了軍人的行為模式,還規定了軍人行為的法律後果。
在眾多的軍事法規中,* * *通令是最具代表性的基本法,是保證我軍各項法規實施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
第壹條為了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制度,加強內務建設,根據有關法律和軍隊建設實際,制定本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
第壹條為了貫徹全面從嚴治軍方針,加強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建設,維護和鞏固鐵的紀律,確保軍隊的絕對忠誠、純潔和可靠,保證軍隊的高度集中統壹,加強革命化、現代化、規範化建設,鞏固和提高戰鬥力,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例(試行)。
第壹條為了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隊列動作、隊形和指揮,維護統壹、嚴密、規範的隊列生活,制定本條例。